2026年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4人,06月04日~06月10日报名)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评审工作质效,推动财政评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财政评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人数及条件
财务费用评审岗位2名,信息工程评审岗位2名。具体岗位见附表《2026年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6月3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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