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4人,07月11日~0

经研究,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选调范围:事业单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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