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和教师培养、聘用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及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生机职院发〔2026〕10号)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管理办法》(湘生机职院发〔2026〕24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和教师培养、聘用、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工作
1、岗位职数
结合学院实际,各等级职数如下表。
职数 | 三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十一级 |
专技岗位 | 6 | 11 | 24 | 22 | 28 | 32 |
政工岗位 | --- | 1 | 0 | 2 | 2 | 1 |
2、材料报送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填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请审核表》(签署部门意见,并附佐证材料)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级申报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2026年教师培养和聘用工作
1、申报名额
(1)“双师型”教师:不设名额限制。
(2)骨干教师:每个专业不超过2名,每门公共课程1名
(3)专业带头人:每个专业1名。
(4)教学名师: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2名。
2、材料报送
参照《管理办法》文件,各二级学院将教师个人申请表、《培养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聘用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组织人事处。
三、教师的考核工作
1、年终考核
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6年培养对象由组织人事处统一进行考核。2026年、2026年聘用对象中“双师型”教师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定;骨干教师由教务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审定;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由组织人事处考核,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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