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开展2026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的公

根据《2026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规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测评方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综合测评环节,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人才评价,即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满分100分。人才评价标准中,设“公共评价项目”和“岗位个性评价项目”,公共评价项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定,岗位个性评价项目由引才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特点自行设定。通过人才评价表方式完成打分。
(二)面试,即对报名人员职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满分100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引才单位参与。
(三)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满分100分)。
二、综合测评程序和要求
(一)人才评价程序和要求
1.报名人员自评。按照《关于公布2026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初审情况的公告》,请此次符合报名初审人员,对照本岗位《赤峰市“绿色通道”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于11月1日12时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评价表》的,视为放弃资格。各引才单位邮箱地址见《2026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2.引进人才单位复核。各人才引进单位接收《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于11月7日12时前,汇总本单位全部人才评价得分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发布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
(二)面试程序和要求
1.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人才评价结束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按照1:3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参与人才评价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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