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中学等15所学校拟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23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具体见附件1。其中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资格审查详见《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8)。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6〕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1.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院校(世界大学排名三大榜单(QS、THE、U.S.News))(详见附件3)。国(境)内外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大学阶段为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2026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2026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毕业生;
3.2026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39所重点高校(见附件4)本科毕业生;
4.2026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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