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现启动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活动,分综合类、教育类、医卫类引进一批硕士博士青年人才。现将教育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教育类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70个。引进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表(教育类)》(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引进主要程序
按统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参考确认→笔试(在北京、武汉)→现场资格审查(在湘潭)→面试(在湘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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