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湖南湘潭市韶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为依法有序实施2026年上半年韶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湘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机构权限、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等申请人须知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权限
韶山市教育局的认定权限是韶山市属地范围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韶山市属地范围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湘潭市教育局。申请人使用手机扫码附件1,点选“资格种类”“属地身份”,即可个性化匹配认定机构。
二、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匹配机构权限后,申请人应仔细查阅认定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附件2)。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条件宽限至2026年7月2日,其余各类申请人都应在2026年6月28日前达到认定教师资格的全部条件和材料要求,否则此次认定不成功。预计符合认定条件者,可预约完成体检(附件3),预备申报材料,密切关注本批次认定程序。
申请人预备申报材料,请注意以下要点:
(1)网上申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2)请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操作,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完善个人准确信息(实名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
(3)“民族”信息项,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要认真校对,以免有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录,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要求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通过系统核验;
(5)请预先按材料要求(附件2)备齐所需材料(信息),制作个人电子证件照。
三、认定程序
韶山市教育局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程序分为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等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2026年4月26日—6月28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对照手册操作,请注意以下要点:
1.申请人应确认“个人信息中心”的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证书信息三项核验状态均为“已核验”,并请将①韶山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韶山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办理回执单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或④来韶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四种属地身份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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