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武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招聘公告(01月15日~01月25日报名)

临武县残疾人联合会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郴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6〕7号)、《郴州市2026年构建“五化五联”服务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方案》(郴政办函〔2026〕69号)等文件规定,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26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残疾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临武县户籍持证残疾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男女不限(男18-59岁,女18-54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在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进行了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二)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带矫视镜能正常工作)、听力残疾(带助听器能较好与人交流)。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大学生,在省级、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职业技能人才等人员。
(四)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具备人际沟通、文字写作、电脑操作等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能力。
(五)符合人社部门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相关条件和工作岗位性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按单位形式缴纳社会保险的;
4.从事过公益性岗位且安置期满的;
5.在安置年龄范围内但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6.财政供养人员;
7.道德不端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它不适合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