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招5人,04月17日~04月22日报名)

为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招聘5名,其中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4名(适合男性)。
2.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前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办案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及时完成案卷整理、扫描、装订、归档等工作;依法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职责: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维持法庭秩序,提押、看管被告人,参与执行工作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法律专业优先,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
4.报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聘用制司法警察职位身高1.70米以上。
6.能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0731-28109169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01办公室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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