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娄底市教育局选调教研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娄底市教育科学研究人员队伍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娄底市教育局面向市直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2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竞争择优。
(三)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公开选调教研员2名。其中中学地理、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各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娄底市市直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专项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学科大类)与选调学科岗位一致。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有6年以上选调学科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以下5项满足任一一项即可):
①近5年获得县级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学竞赛一等奖。
②近5年为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核心成员。
③近5年获评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名师、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卓越教师、骨干教师等称号。
④近5年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
⑤近5年有中考命题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3月5日-6日,有意愿参加本次选调的教师携相关资料到市教育局人事科307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和网络等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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