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衡阳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遴选(选调)6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医保队伍工作力量,结合我局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科级以下公务员遴选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详见《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计划条件表》(附件1)。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5.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收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以及在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务,也不得与县医疗保障局在职人员存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
二、公开选调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5名。具体条件详见《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计划条件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5.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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