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公告(含长沙校区15人)(招25人,05月06日~05月11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简称税务干部学院)创建于1984年,目前是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2004年10月,增挂“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校牌,也是“一带一路”税务学院、OECD多边税务中心。学院在扬州、北京、长沙和大连设四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队伍,税务干部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税务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其中,扬州校区4名,北京校区2名,长沙校区15名,大连校区4名;A类岗位(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0名,B类岗位(管理类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未能如期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北京校区岗位的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6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国(境)外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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