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沙市国资委公开招聘政府普通雇员(工勤辅助类)简章(招4人,06月19日~06月21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需招聘普通雇员2名,经咨询市人社局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岗位类别:工勤辅助类。
2、岗位名称:驾驶员1名、卫生管理员1名。
3、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聘用派遣制普通雇员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4、薪资待遇按照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考资格
(一)驾驶员岗位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在25-45周岁,即1977年6月19日至1997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3.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持C1以上驾照,驾龄3年以上,驾驶技能娴熟,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4.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二)卫生管理员岗位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在25-45周岁,即1977年6月19日至1997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3.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企业或行政机关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岗位正常工作的疾病。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含上述两类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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