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因实际工作需要,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
2.薪酬及福利: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及工资标准的批复执行。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普通雇员身份,履行普通雇员义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普通雇员的岗位需要。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财务会计辅助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内 (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身体健康,适合政府雇员的岗位需要。
3.学历学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中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4.工作经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2月17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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