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一、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本公告,并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负责相应环节的监督。
二、选调范围、计划及要求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2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6年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原则
此次公开选调,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参加工作年限不足导致没有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8.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8.工勤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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