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计划
1.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计划6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18名。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6年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职位信息表》。
2. 遴选选聘公告和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遴选职位面向桂阳县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选聘职位面向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除桂阳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207、208职位可面向教育系统人员选聘外,其它职位均不面向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选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被聘用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3.报考遴选职位需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从录用、任职、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报考选聘职位的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转隶或调配手续办理的时间起计算;
6.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科级以下(不含科级);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公务员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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