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衡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招8人,12月07日~12月15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应、人事相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基层导向,注重精准科学,严把遴选人员能力素质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组工干部队伍。
二、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衡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服务期限、任职期限、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1日。
现任职务职级是指考生报名时的任职情况。考生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等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提拔职务和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不满1年的,以及自身条件变化导致其他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6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因怀孕保留体检资格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