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招38人,05月10日~05月15日报名)


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6〕4号)、《衡阳市关于发布2026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引才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衡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衡国资〔2026〕46号),经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衡阳市国资系统3家市属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计划
衡阳市国资委监管3家市属国有企业计划引进19人(岗位详情见附件1),其中: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引进6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引进10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引进3人。
三、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符合《2026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岗位的资格及条件要求。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2026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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