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衡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8人,07月31日~08月01日报名)

2026年衡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公开选调3名衡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3名,全额事业编制。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公开选调衡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衡南县具有相应身份的在编在岗且服务期已满的工作人员;
8、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4日―7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8月1日
3、报名地点:衡南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经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可降到1:2开考。否则,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计划。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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