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71人公告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7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6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31日。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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