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湘潭经开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6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6年,我区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专业及培养学校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具体专业和培养学校见《2026年湘潭经开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表》(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湘潭市所辖县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6〕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我区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区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的安排,在湘潭经开区的乡村初中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培养模式
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四、培养经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在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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