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湘潭韶山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30人公告

2026年,我市实施高中(中职)起点和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我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30人。其中初中起点乡村小学男教师2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帮扶培养2名;高中起点乡村初中教师13人,高中起点乡村高中教师10人;中职起点乡村中职专业教师3人。
一、初中起点
(一)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韶山市户籍,湘潭市内就读初中,且为202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由湘潭市统一组织的中考。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韶山市公布的相应专业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帮扶计划)报名的对象应为持有韶山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三)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1、预报名时间
2026年5月30日-6月5日(8:30—12:00;14:30—17:30)。
2、预报名地点
在韶山市内就读的初中学校学生在本校报名,韶山市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凭就读学校推荐盖章的报名表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办公室3002)报名,联系人:郭德志,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我市各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及招生计划。初中毕业学校应向毕业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中考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考考生中考情况确定我市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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