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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南常德市临澧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2025-12-29 王柯国企招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28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有关政策及规定

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和《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教通〔2016〕132号)执行。

中小学定期注册范围内的教师,身份转换为港澳台居民后,如果仍属于注册范围,则继续执行定期注册相关政策。

二、组织领导 见原文

三、注册对象

1.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2.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3.在各级教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5.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常教通〔2016〕132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四、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首次注册人员首次注册结论为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常德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师德表现考核合格;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前五年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教师按每年不低于48分累计;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期满人员定期注册结论为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常德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师德表现考核合格;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注册五年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五年有效期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360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结论为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常德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

2.首次注册期满人员注册五年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消除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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