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招600人,03月06日~03月09日报名)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6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安排,逐步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入编前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他待遇与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一致,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入编后按照编内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三、招聘岗位
招聘城区高中教师32名、农村高中教师68名、城区初中教师128名、农村初中教师32名、城区小学教师224名、农村小学教师110名、城区幼儿园教师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城区是指长沙县下辖星沙、湘龙、长龙、泉塘和?梨5个街道。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见《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2、任教经历相关要求,报考考生请按照《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要求填报合适的岗位。
(1)本科或研究生任一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无需任教经历;
(2)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在全日制中小学校两个连续完整学期的任教经历(截止时间至2026年7月15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任教等,资格审查需提供合同原件和相应的参保证明);
(3)高校毕业生(2026、2026、2026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无需任教经历。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见《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认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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