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蒸湘区公开选调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14人,09月23日~09月29日报名)

为加强蒸湘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4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14名,具体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蒸湘区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2)。


三、选调范围
全市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1日,含试用期);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年的,近2年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报考纪检监察系统岗位的需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符合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自聘用、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明确的聘用、录用时间起算至2026年10月31日);
6.与蒸湘区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监察组)、蒸湘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纪检监察系统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通过蒸湘区人民政府网(www.zhengxia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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