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行政编】2026年湖南湘西泸溪县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招32人,07月13日~07月15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规范县直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根据《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泸组通〔2026〕2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6年度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32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2026年泸溪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泸溪县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后出生),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等次的;
7.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或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在同级机关工作未满2年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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