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中共韶山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人,09月18日~09月20日报名)

为进一步推进韶山市委党校高质量发展,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人、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中共韶山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1)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教师资格证:报考专职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学段)。
(4)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专职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6日以后出生),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6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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