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长沙县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公告(第二批)(招68人,12月11日~12月13日报名)

为大力实施教育强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深入推进“五好”教育工程,促进长沙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长沙设立考点,公开引进2026年第二批教育人才6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引进单位及计划数
长沙县第一中学3人,长沙县实验中学2人,长沙县昌济中学2人,长沙县第二中学7人,长沙县第七中学4人,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7人,长郡双语星沙学校4人,长沙县星沙中学5人,长沙县松雅湖中学5人,长沙县天华中学5人,长沙县特立中学5人,长沙县泉塘中学2人,长沙县梨江中学5人,长沙县自贸临空实验学校5人,长沙市雅礼实验田汉学校2人,南雅远航实验学校2人,南雅星沙实验学校1人,雅礼洋湖会展中学2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长沙县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三、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2026、2026、2026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且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2周岁,即1990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研究生或本科任一阶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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