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26人,03月12日~03月18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政府雇员1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政府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8.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26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政府雇员12名,详见《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2)。
1.最高年龄28周岁是指1996年3月1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94年3月1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989年3月1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是指1984年3月1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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