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3人,11月19日~12月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始建于1958年,1984年实行正规化办学,1993年兼办株洲行政学院,2017年兼办株洲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是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现设有基础理论、党史党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10个教学教辅部门。
为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九)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6年湖南株洲市攸县教育局招聘第二批教师孕产期结束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