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招5人,10月10日~12月31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是具体负责长沙工业学院筹建、申办等工作的事业法人单位。为顺利推进筹建工作、加快师资队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在长沙工业学院批准设立之前,由长沙市教育局委托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统筹负责工作安排、管理、服务、考核、待遇发放等所有事宜。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不得报考引进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次应聘报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教授)证书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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