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招2人,11月20日~11月22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求,面向社会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最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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