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娄底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10人

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办案中心均为市纪委监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招聘)、人才引进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设置2类选调岗位,选调计划2名,公开招聘设置2类招聘岗位,招聘计划4名,人才引进设置1类引进岗位,引进计划4名(详见附件1)。统筹安排到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办案中心工作。
二、公开选调(招聘)、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招聘)、人才引进范围
公开选调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在工勤岗位的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面向全社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放宽条件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实际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市纪委监委共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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