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6〕5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市委编办下达的2026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三)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及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现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2.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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