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湘西自治州2026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公告(招3人,11月03日~11月07日报名)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6〕9号)、《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6〕107号)、《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6〕7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和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相关县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湘西州纪委监委驻湘西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2026、2026届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6)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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