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0人,12月04日~12月09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0人,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岗位等级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1《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处于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说明
1.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此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县卫健局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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