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南岳区2026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招10人,08月09日~08月15日报名)

为加强中学师资队伍,确保我区教育持续、健康、高位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文件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选调教师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初中教师10名(详见附件2),具体为:初中英语、初中历史、初中化学、初中音乐、初中政治、初中地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各1名、初中物理教师2名。
三、选调范围
衡阳市区域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四、人员管理
1.列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由学校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服从学校岗位安排。
2.录用后须在南岳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岁),即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选调岗位计划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3.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必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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