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沅陵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及职中教师公告(招20人,05月08日~05月10日报名)

为优化我县高中、职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名高中、职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20个。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沅陵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font >5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教师系列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6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20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教师公招领导小组认定。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
8.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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