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新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招4人,03月24日~03月28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经报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乡村振兴局同意,新宁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拟从全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试用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新宁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二)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四)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的应任现职务满1年;
(五)身体健康,能达到所报考岗位的具体工作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立案未结案的;
(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选聘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察、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如因报名人数少,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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