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石鼓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招42人,06月10日~06月16日报名)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此次公开招聘初中教师42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招聘岗位18个,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6、2026、2026年);面向社会类招聘岗位22个;面向退役军人类招聘岗位2个,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石鼓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如果符合岗位条件之一(具体见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2.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校毕业生类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2026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同学科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的初中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2026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具体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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