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17人,10月15日~10月21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岳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负责相应环节的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15个(岗位计划17个),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岳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事业编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参加编制内工作年限不足导致没有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提供参加编制内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或合格);
8.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和任职聘用的问题;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规定解除最低服务年限且保留编制内身份)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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