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38人,02月11日~02月18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6、2026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岁以下是指1994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9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6年)》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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