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2人,12月11日~12月17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63年,是“七五”期间全国七所重点项目建设的中医院之一,2008年入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017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2026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2026年入选“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2026年获评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公立医院党建示范医院、湖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湖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26―2026年连续三年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中获A+等级,位居全国中医医院第一方阵。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
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中医药大学指导监督下,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委、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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