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2026年公开选调公告(招4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专业技术岗位1个,选调计划4名。质量安全监督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吃苦耐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新提拔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一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11月30日止;
5.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备与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6.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7.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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