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冷水滩区2026年选调(选聘)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7人,08月16日~08月23日报名)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队伍建设,确保正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7名工作人员到区委办公室(含区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区政府办公室(含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选聘)范围及职数
1.选调公务员(参公):全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中已经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5名。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2名。(不含教师和医务、工勤人员及原工勤岗位转岗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文字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要求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以下(不含乡科级副职)、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区管干部除外),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可以优先选调(选聘)。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3)选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5)配偶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选聘)的其他情形。
上述符合选调(选聘)条件的资质的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8月10日。
四、组织实施
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选调选聘程序
选调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转任(聘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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