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津市市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招4人,12月01日~12月09日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津市市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津市市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其中:
1.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津市市人社局和相关部门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学历、学位要求:应符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等。2026年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4.资格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6年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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