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湖南省湘阴县第一中学2026年度教师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公告(招10人,12月11日~12月20日报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县委“一正四新”工作思路和“七大工程”之“实施教育医疗提质工程”,聚焦湘阴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吸纳优秀教育人才,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湘阴县第一中学教师人才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引进教师10名,全部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其中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十所师范类院校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6、2026、2026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十所师范类院校”指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2月及以前出生,30岁以下指的是1994年12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2026年毕业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阴县教育局研究认定,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备案。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的2026年毕业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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