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生公告(招30人,11月10日~11月14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生招聘中学教师30名。2026年11月10日―11月14日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5日―11月16日进行招聘宣讲会和资格复审确认,11月16日―11月17日进行面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芙蓉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教育系统。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届湖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语文、英语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岗位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