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招10人,07月24日~07月31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坚持广纳贤才、稳定队伍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详见《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龄为准。如: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非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3.工作经历要求:引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报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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