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4人,04月28日~04月30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 26号)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区编办、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计划
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人员2名、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报考职位的年龄(如年龄40岁以下为1985年4月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11.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4月。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零陵新闻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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